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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检查调研工作的通知

 发布者:管理员  发布时间:2011年12月15日 作者  来源: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  点击次数:

 

 

 

 

内农牧科发[2011]372

 

 

关于开展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

检查调研工作的通知

 

各盟市农牧业局、发展改革委:

为保证我区农村牧区沼气事业的健康、稳定、持续发展,督促建设单位加快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,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,更加详尽地掌握全区大中型沼气工程的建设和利用情况,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,为我区制订大中型沼气工程的发展政策提供决策依据,按照农业部、国家发改委关于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,自治区决定对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进行检查调研。现将有关要求及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涉及范围

2004年至2010年中央投资安排的农村牧区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,以及2010年自治区预算内资金安排的沼气工程集中供气补助项目。同时,针对利用其它资金建设的大中型沼气工程的使用情况一并进行调研。

二、主要内容

此次工作的重点涵盖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的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、项目实施情况、工程利用与管理情况等几个方面,同时调研并分析存在的问题,提出对策措施,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。具体内容包括:

(一)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

中央资金的管理、拨付方式,是否按规定按进度拨付和使用,有无挤占、挪用等情形;地方资金、企业自筹资金是否到位。

(二)项目实施情况

项目实施是否进行了招投标工作,程序是否规范、合理;是否落实了施工监理制、项目管理合同制、安全生产法人责任制等各项规章制度;项目工期是否在计划的工期内;申请延期开工的程序是否完备;项目的施工进度;“一池三建”主体工程是否已经完工;是否存在擅自缩小建设规模、削减建设内容、降低建设标准等问题,以及发生问题的具体原因;是否制订安全应急预案。

(三)工程利用与管理情况

工程的具体运行情况;未启动、未正常运行(或停用)的具体原因、对策;“三沼”综合利用情况;是否进行了竣工验收,以及具体的验收意见与结论;保证工程正常运行值得借鉴的方法和经验。

三、工作形式

本次检查调研,采取实地核查、汇报座谈和资料查验的方式相结合进行。

实地核查项目建设、运行情况,并现场填写“大中型沼气工程检查情况报告表”(详见附表1)。

汇报座谈以项目县为单位进行,要求项目主管单位和项目业主(项目法人或负责人)参加座谈。项目旗县要准备好座谈汇报材料。汇报材料以检查调研的主要内容为基础,并填写相关附表(详见附表2)。同时,汇报材料要重点突出当前本地区在大中型沼气项目管理、运行等方面的主要做法,存在的突出问题(落实到具体项目)及原因,并提出下一步计划及具体整改措施。要求项目旗县分项目准备配套(自筹)资金进账单、项目招投标、施工(监理)合同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等档案材料备查。

检查调研组在与项目旗县、项目业主交换意见后,对检查调研结果形成书面意见。旗县项目主管部门、项目业主在书面意见签字确认后,检查调研组将原件留存,复印件分别留盟市、旗县、业主存档。

四、时间及人员安排

检查调研工作初步拟定于12月份进行,具体时间及人员安排另行通知。

请各盟市按要求组织相关旗县做好配合工作,确保检查调研实地实查、不走过场,切实了解掌握大中型沼气建设的真实情况。检查调研过程中要轻车简从,避免增加旗县、项目业主负担。

 

附表:1.大中型沼气工程检查情况报告表

2.全区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建设情况一览表

 

 

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    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
 

二○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

 

 

 

 

 

主题词:沼气工程   检查调研   通知

抄送:各盟市农村生态能源环保站(农业技术推广中心、站)

20111130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共印5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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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农牧科发[2011]372号 附表1-2.xl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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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-12-15 11:47:5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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